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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1601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據108年12月17日「教育部海洋教育推動小組第7屆第2次會議紀錄」決議:「建請漁業署按季節整理海洋教育相關宣導資源或活動(如邀請學校參與魚苗放流等活動),除提供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地方政府海洋教育資源中心參考運用外,並可考量擴大辦理具傳統歷史文化意義之特色活動」辦理。

三、各校辦理海洋教育與戶外教育課程時,可參考附件內容設計與規劃相關課程;如有任何疑義,請洽相關活動之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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