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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行政院「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 15251) 實施計畫」(110-112年)辦理。

 二、惠請教職員配合事項如下:

(一)學校行政電腦及電腦教室安裝以ODF(Open Document Format,開放文件格式)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

(二)學校網站及資訊系統如有對外提供可編輯文件下載,應支援ODF文件格式。

(三)電子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應採用ODF文件格式。

(四)學研計畫文件、成果等相關文件、表單,優先以ODF文件 格式製作。

(五)競賽活動繳交資料可編輯文件應接受ODF文件格式。

(六)鼓勵教師以可製作標準ODF文件之教育軟體作為教育應用 工具。

(七)校內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流通,並持續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宣導(鼓勵)師生使用OD 格式。 


三、參考資訊

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開放文件格式政策說明」

https://www.ndc.gov.tw/cp.aspx?n=D6D0A9E658098CA2&s=CDA642B408087E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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