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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七堵區復興國民小學智慧創客教室管理辦法

1082月13日校務會議修訂

一、主旨

  為提供良好教學環境和教學工具,使本校智慧創客教室之軟硬體設備皆達到最大使用效益而訂定本辦法。

二、使用辦法

  1. 智慧創客教室以表定時間之課程為優先,並得視需要支援其他教師教學、社團活動、班級活動、社群進修及行政業務需求。除表定課程外時間使用智慧創客教室,應向管理單位登記。
  2. 智慧創客教室內之任何設備與工具,皆屬本校財產,不得占為己有。
  3. 學生需在教師陪同下方可進入智慧創客教室。
  4. 教室使用規範:
  • 為維護安全及環境整潔,除學用品(如課本、筆及筆記本),不可攜帶食物、飲料、球具等無關創客學習物品進入。
  • 嚴禁喧鬧、追逐、嬉戲。
  • 上課前,使用者應先檢查自己使用之設備是否有故障或損壞,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任課教師或管理單位,切勿任意操作,以免造成更大損壞。
  • 課程中應遵守程序指示、安全操作,視需要穿著適當服裝與配戴安全防護具,使用後進行清潔與保養。
  • 私人貴重物品由使用者自行妥善保管,如有毀損或遺失,後果自負。
  • 使用者離開智慧創客教室以前,應依附件一表格檢查各項物品數量及設施運作是否正常,並關閉相關設備之電源、座椅回歸定位,廢棄物及垃圾請自行帶走,以維護室內整潔。
  • 啟動冷氣空調,需考量當前設備用電是否堪負載,並遵循本校室內冷氣使用管理辦法。 
  • 各項設備及周邊物品不得任意塗鴉、敲擊、移動或拆裝,嚴禁未經許可攜出智慧創客教室。若有人為因素致損壞者,需照價賠償。
  • 借用教室內筆記型及平板式電腦,需事先向管理單位登記,借用時間以1至2節課為限。
  • 電腦及各設備裝載程式嚴禁任意增刪,設定值未經授權不得更改。
  • 個人資料建議儲存至雲端空間,儲存於智慧教室設備內建硬碟之電子檔案,管理單位概不負保管責任。
  • 使用者應遵守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及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規定,如有違背,自負法律責任,學校及管理單位僅有告知義務。

三、以上未詳盡及未規定之部分,敬請隨時提出改進意見或由管理單位主動修改使用辦法,使用者需主動了解最新版本。

四、本辦法經校務會議討論,呈請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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